攝影「 走光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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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TimSir     攝影 : TimSir

最近看到一則婚紗攝影教學,影片教導在新娘蓋上頭紗,如何於打燈後仍可清晰看到面貌,理論一出,引起其他攝影師批評,TimSir 最初和事主一樣,感覺只是批評者妒忌事主,惡意批評,但觀看過影片及批評者的留言後,發覺是另一回事,究竟誰錯誰對?

從 Raw 檔直接輸出,沒有經過修圖,有頭紗亦可清晰看到新人臉部。

首先影片指導,在燈光直接照射新娘後,再用擋板阻隔,擋走主光源,不照射到新娘的面部,就能夠清楚顯示身體面貌,TimSir 的理解就是打燈「 走光 」,那麼為何有這樣的理論?在影樓內使用閃光燈,是因為沒有陽光照射,需要使用人造光源佈光,照亮主體,打燈就是為了照亮主體,攝影的基本,也是採摘光源以呈現影像,所以遮擋光源的理論顯然是不正確。飲奶茶不落糖,喝咖啡不落奶,這是個人品味,就等於你的照片喜歡調節那種色調,完全是個人喜好,沒人能說對或錯,但是一加一等於二,這是不能改變的基礎理論,不涉及主觀與客觀的見解,也不是書院派與紅褲仔理論與經驗之爭,這是錯對的問題。

當主光線被阻擋後,只會有深深的陰影。

 

如果以陰影部分作為正常曝光,四周環境就會曝光過度。

事主及後又搬出物理學的光線繞射理論來增強自己的說服力,TimSir 不是讀物理學的人,但也知道光的走向除了會繞射,還有反射光等作用會影響到主體的亮度,但在攝影學的佈光法上,這些叫雜光,一般是盡量減少,而不是用來作為主要照明,只要留意很多攝影師的影樓會把牆身塗黑,就知道是為了避免這些雜光影響到佈光效果,況且繞射路徑有限,根本不足以照亮主體,事主的輔助影片中,也可以看到光源被阻擋後,曉射光線只能滲入一部分。

光源被阻擋後,曉射光線滲入有限度。

所謂越描越黑,事主牽強說到「 香港可能只有幾個攝影師才真正知道光的走法 」,以圖說出不支持他理論的人,只是不明白光線的理論。對此 TimSir 想說明一點,香港攝影界的技術一早已和歐美日本等地看齊,看看我們攝影前輩的作品,很多都是超水準,綜觀一個 HKIPP 攝影師公會,裹面有 99% 或以上的攝影師,都是以運用燈光來拍攝照片,他們都不理解光線嗎? 作為攝影教導者,豈不是侮辱了香港整個攝影界的專業資格?

正確且直接照射主體的打燈法,就算有頭紗,一樣能夠清晰看到新娘臉部。

如事主所言,願意分享知識的確值得鼓勵,但作為分享者,而且以攝影導師身分,就有責任先求證理論或自己的見解是否正確才發布,否則確有誤人子弟之嫌,觀看留言者純粹指出錯誤之處,言詞間並沒有如事主所言的人身攻擊,希望事主能夠看到這篇文章後正視問題,不要只顧捍衛自己導師身份,堅持把錯誤「 傳頌 」下去,變成業界的笑柄,變遷的數碼時代貶低了攝影界,請不要再自貶業界的專業性。

攝影「 走光 」的理論,與「 走佬 」「 走數 」等劣質行為無疑。

TimSir 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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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顧問,資深廣告、媒體、婚紗攝影師。工作中不約而同被稱呼為 TimSir,自知距離阿 Sir 資格甚遠,但既然開欄教授攝影,也就樂於竊取此虛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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